关于下达2025年省示范高中定向招生指标的通知
各中心校、区直中学(初中、完中)、民办学校:
为深化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切实规范招生入学行为,保持省示范高中指标分配政策,根据《宿州市教体局关于印发2025年全市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宿教体基〔2025〕10号)和《关于下达2025年高中阶段教育招生计划的通知》(宿教体计〔2025〕11号)文件精神,以及自主招生计划纳入学校总计划但不列入定向指标分配的要求,现依据各校实际在籍且就读满三年并报名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毕业年级学生数,把省示范高中招生计划80%的比例切块分解至各初中学校,依据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排名位次依次录取。
附件:2025年省示范高中定向招生指标分解表
埇桥区教育体育局
2025年7月7日
展开剩余42%编辑:张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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